在感情中,有八種致命的殺手性格。假如在進入關係/婚姻前,對方有這些問題,那最好再慎重考慮。但這篇信息並不是要我們論斷人,攻擊對方有如此如此這般這般致命的缺點,乃是提醒我們,在性格裡若有這樣的問題,一定得去正視他,不可逃避。也可以求主幫助我們,讓我們克服這些問題。

一:「怒氣」

  以弗所書4:26~27 「生氣卻不要犯罪」:不可含怒到日落,也不要給魔鬼留地步。生氣是可以的,但要有限度,且不要犯罪。倘若對方經常有不能控制的怒氣,甚至動手打人, 那麼千萬別妥協留在這段關係中,除非對方真正悔改和在他身上看到實質的改變。

二:「受害者心態」

  受害者心態,就是把自己的問題歸咎到別人身上的一種態度。因為受害者就是喜歡享受痛苦,他們以為這樣就有理由為所欲為、任意地發怒生氣。他們喜歡做受傷的人,他們緊抓住痛苦,以為這樣就可有能力操縱那些傷害他們的人。跟有受害者心態的人在一起,時間久了你原先的同情心,會轉變為冷漠,甚至放棄。

三:「控制狂」

  有這種問題的人,會有下列特點:
1)他們是很難敞開自己的。尤其是內心脆弱的那一面,他們擔心暴露真實後,情況就會失控。
2)他們佔有慾或嫉妒心很重。
3)會很理性的分析,幫對方決定人生的道路。
這種性格缺陷最難改!因為要改變,就必須要先承認自己有問題。他必須學習放手,讓上帝接手。

四:「淫亂」

  這種缺陷性格會有下列徵兆:
1)對性與色情上癮
情色會摧毀親密的關係。所謂親密的關係,指的是兩個人彼此分享經驗跟親密感。

2)無法在男女關係上保持純全正直

  

五:「還沒有長大」

  這種人不願意表現出成熟或負責任的態度,逼得對方需扮演「父母」的角色。而這種性格會有下列徵兆:
1)經濟上的不成熟
比如:欠下許多卡債

2)讓人感覺不可靠。
比如「忘東忘西」、「無法守時」、「無法掌握自己財務」、「不工作」…等等。

3)猶豫不決,沒有動力。
每個人成長都會有這個階段,但如果持續很久,就不是一個階段,而會是一個問題,是心智上的不成熟。

  

六:「封閉情感」

  有這種問題的人,可能會有下列毛病:

1) 沒有辦法表達情感。
「感情和關係」最基本的定義是:兩人之間的互動。而不是只有其中一方想溝通,另一方什麼也不說、也不做。面對這樣的人,你就只像是個開罐器,一輩子很努力的想把罐子打開,無時不刻想要開啟對方的心。敞開他的內心不是你的責任,而是他的責任。

2) 不能夠,也不願意談他的”感覺”
感情和關係的目的就是「要有互動」。而這該要如何解決?求神內在醫治受傷的情感,改進彼此溝通的技巧。另外,這是需要彼此委身和操練的,不能有一方被動或放棄!

3) 無法敞開跟信任
光是有好意,並無法保證感情能夠持久。他必須願意拆毀自己心中的保護牆,否則只是在情感上拔河。

  
七:「尚未從前一段感情恢復」

  他對前一個對象有著下列情緒:

1)憤怒、怨恨
他若還處在憤怒中,就很難去愛一個人。

2)罪惡、責任
給對方一些時間去療傷、從前一段關係恢復,不然你會變成一個影子。

3)仍活在過去關係的受虐創傷中
求主醫治他/她。你別扮演上帝的角色!

 
八: 「童年時期的心理創傷」

  心理醫生說,人從出生到八歲之間,80%的情感結構已經成型,而從八歲到十八歲之間,另外15%也會加上去。所以,當我們到了十八歲時,95%的情感架構已經定型了。但,好消息是:耶穌能夠用這5%,來扭轉成長中過程被毀壞的95%!

下列問題有可能導致心裡的創傷:

(1)性虐待或創傷。
(2)在身體和言語上受虐。
(3)被父母拋棄。這包含父母離婚、死亡、自殺或把你送給人領養。
(4)父母染上酒癮、毒癮、藥癮、賭博。
父母若染上這些癮,孩子長大會面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,就是「病態依賴」:極度的只想討好對方。

[本文部分內容摘錄自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asurepublic&article_id=21779773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