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句順口溜是這麼說的:「沒到北京,不知道官小;沒到上海,不知道錢少」,我這裡再補一句:「沒看過Chicago,不知道Geisha拍的有多不好」。我這才相信,再好的導演也會失手。看過《芝加哥》後再回頭看《藝妓回憶錄(Memoirs of a Geisha)》,兩片水準落差之大,我簡直不能相信是出於同一導演拍之手。


  《芝》片中,最厲害的地方是意像比喻的畫面用得很好。有一幕是舌燦蓮花的律師佛利(李察吉爾飾)在法庭上即將取得勝利時,原告突然提出強有力的新證據及證人,這完全出乎佛利的意料之外。「沒關係,我就來打個迷糊仗吧」,他心裡這麼盤算。於是他開始對證人亂問一通、胡扯瞎掰,嘗試在證詞中找到可加利用的漏洞。這時電影畫面則是拍佛利邊唱歌邊跳踢踏舞這比喻真是恰到好處,他在法庭上的言詞表現確實就像跳踢踏舞般靈活地左右滑動、四處開攻。最後舞跳完了,佛利也在檢察官與證人間殺出一條生路,終見曙光。諸如此類的精彩表現俯拾即是,實在令人佩服不已。


  另外,片子裡在真假虛實、比喻與現實生活之間的畫面剪接轉換,也相當完美而富有創意。例如電影剛開始是拍凱莉(凱薩琳麗塔瓊斯飾)在台上表演,一直嚮往舞台的蘿西(妮齊薇格飾)在台下張望著,下一個鏡頭再剪接回台上時,演唱者突然變成蘿西,她穿著凱莉的衣服在台上接著唱下一句歌詞。雖然是假、是比喻,卻把蘿西「有為者亦若是」的念頭描寫的真到不能再真。


  影片結尾的雙人舞,不但精彩,且反諷意味濃厚,兩人終究得靠媒體炒作的腥羶話題才有其身價。掌握這個要訣的兩人,在最後來了一段擁槍熱舞、掃射觀眾的戲碼,充分地利用了被媒體塑造出的形象,看得深諳此道的律師佛利,也不得不搖頭讚嘆。然而看看這齣戲,想想這幾年在台灣的新聞媒體亂象,全民隨之起舞的瘋狂,到底我們是熱熱鬧鬧看了部好電影,還是被結結實實地賞了個巴掌?


  不過,本片畢竟是改編自音樂劇,多少會有不是原始創意的懷疑/遺憾,再加上音樂劇比小說或其他創作形式更多了層影像上的提示、長度也更接近電影,無法完全顯示導演對片子掌控的實力,因此在競賽評審的眼裡本片最大優點「意象比喻畫面」對導演獎項的加分作用自然降低許多,所以在2003的奧斯卡跟金球獎裡,《芝》都只拿下最佳影片而沒拿下最佳導演。這樣的頒獎結果,我想是相當持平公允的。